拆除物资回收
发布日期:2026-07-30 16:52:45作者:国林新胜浏览量: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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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拆除可打包回收物资分为金属、竹木、非金属建材、塑料构件四类,有毒有害废弃物禁止混装打包,需单独专项处置。

金属物资是核心回收品类,包含钢筋、钢管、槽钢、铝合金门窗、铜电线、不锈钢护栏等。打包要求:钢材清除砂浆、扣件,长短分类捆扎压实;铜线剥离绝缘皮,铝、铜、铁严格分开打包,避免混料贬值,大件金属型材统一捆扎,小件铁皮、铁钉装入金属周转框打包。

竹木类含木方、模板、木龙骨、竹跳板,打包前需拔除全部铁钉,区分完好可复用板材与腐朽废料,分别捆扎打包,严禁夹带水泥结块,堆包做好防雨防潮,防止霉变降低回收价值。

无机非金属可回收物有完整红砖、瓷砖、石材、整板玻璃,完整砖块、瓷砖码垛打包,玻璃单独装箱密封,防止破碎划伤,混凝土碎块一般不打包,集中堆放破碎制再生骨料。

塑料类包含 PVC 管材、泡沫板、塑料线管,清理泥沙油污后压缩打包,泡沫材料密封包裹,防止扬尘飘散。

打包通用硬性要求:各类物资分区打包,张贴分类标识;危废如油漆桶、石棉、废旧灯管、废机油严禁混入回收包,单独存放交由资质单位清运;打包物料杂质占比不得超 10%,超高污染建材需先清理再打包;金属包称重计量,板材、门窗按件清点;打包堆存远离动火区域,做好防尘覆盖,同步登记回收清单,留存打包过磅单据备查。